车网中国 综合新闻 记者从四川泸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了解到,2017年1月泸州市共查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违反安全生产“六严禁”规定14起,11家企业受到惩处。
这14起违反安全生产“六严禁”规定的客运企业分别是:四川省川泸一三分公司、四川泸州宏运集团有限公司、川泸云龙分公司、泸州玄滩有限公司、泸州新时代运业有限公司、合江县汽车运输总公司、合江县宏运九支运输有限公司、四川省蔺州汽车有限公司、古蔺县兴农客运有限公司、叙永腾飞公司、川泸永宁公司。
泸州市运管局表示,对顶风违反安全生产“六严禁”规定的道路客运企业将顶格处罚。希望各道路客运企业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道路旅客运输安全。
据悉,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六严禁”是指:严禁营运客车超速行驶、 严禁营运客车超员运行、严禁营运客车驾驶员疲劳驾驶、严禁不按规定时间运行、严禁站外揽客、私拉乱跑、严禁故意损毁、屏蔽GPS监控系统。市民如果发现有上述行为,可以拨打12328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进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