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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带,出租车司机被罚200元引热议

发布日期:2017-02-13 17:15  作者:张宏利   浏览次数:5958

车网中国 综合新闻 2月13日早高峰时段,铁骑队民警巡逻至滨河皇岗立交路段时,查获这辆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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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上午,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铁骑队民警巡逻时查获一辆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带的出租车,对司机罚款200元。事件引发热议,有网友称司机在尽到告知提醒义务的前提下不该为乘客的行为埋单。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深圳交警部门了解到,早在2016年6月27日起,深圳开展“不系安全带”专项整治行动,对乘客不系安全带的,交警将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该处罚措施系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相关规定作出。
 

2月13日,深圳市交警官方微博@深圳交警 发布消息:“深圳交警机动训练大队民警巡逻至滨河皇岗立交路段时,查获一辆出租车,后排乘客未按规定系安全带。驾驶人在乘客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 ”
 

微博发出后,不少网友提出质疑称,处罚司机“太坑”,如果司机已经尽到了提醒义务,而乘客不愿意系怎么办?有网友表示,深圳交警更应该处罚后排乘客,并提出建议:出租车司机可以做个提示语贴在前椅子背上,乘客上车后再口头提醒一次,若乘客还不系安全带则自己付罚单。
 

2016年6月24日,深圳市交警局勤务科相关负责人公开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应当督促乘坐人员使用安全带,不得在乘坐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公开报道显示,2016年6月27日起,深圳开展“不系安全带”专项整治行动,对乘客不系安全带的,交警将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澎湃新闻查询发现,上述“相关法律规定”系《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深圳交警作出的处罚则是依据该规定的十五条:驾驶人和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驾驶机动车者最高500元罚款。根据公开报道,深圳交警对乘客不按规定系安全带采取的是“一车一罚”的处罚措施,即车上乘客不系安全带,由司机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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