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退补,但购置税继续免征三年
财政部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公告指出,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2017年9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这是一个重大的政策利好。
一个非共享汽车的人对共享汽车盈利来源的构想
1 用户终端APP应用场景:
能搜索附近可用电动车最近空余停车位最近充电桩,能查看车型车体、颜色、附属功能、耗损等性能,能预约下单选择目的地计算预计达到时长预约停车位选填用车目的(办公、购物、娱乐、用餐)、及取消预约等功能。
2 服务产品:提供免费、付费不同消费租赁产品。
3 利益途径:
免费租赁:车体上含有车身广告(盈利点1)+ 车导入停车位时播放附近(与之前选填用车目的相匹配的)商家广告,比如打折团购优惠信息等(盈利点2),即为广告模式;付费租赁:车体无广告 + 车型漂亮且车较新 + 停车取车无商家广告,即为免广告模式。
4 商业利益:
对普通市民提供免费的车辆租赁服务。车体广告最好是电子彩色显示、通过平台后端可控的、实现精准的广告营销;提供面向商家的广告管理系统,商家可以自由发布广告、管理广告内容,选择投放的车辆所在区域、车辆数量、以及目标租车人属性(性别、年纪、用车目的)、经过平台审核,最终呈现在租赁的车辆上、停车位上;同时提供面向运营商的大批量车辆租赁,车辆也有付费与免费模式,免费租给运营分包商,让这些运营商去谈广告去运营,与平台利益分成。
5 车辆来源:平台采购:车身可制作成电子显示广告,也可以固定品牌定制车;也可收购二手车。
6 运营链:运营平台-车辆租赁APP、B端-广告商车辆制造商+二手车交易承包运营商 、C端-市民用户
当然这些构想不只是电动车,也适用于其他有普及价值的便民交通工具。
能源局官员:我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仍然存在四个问题
国家能源局副巡视员郭伟近日表示,虽然我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已全面铺开,但仍存在基础不牢固、发展后劲不足等四方面问题。
一是车桩生产企业众多,车桩充电接口、特别是直流接口不兼容的情况依然存在,运营商平台互联互通的水平比较低,这方面的问题还相当突出;
二是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相对较小,且大多使用者都是自有充电桩,公共充电桩平均利用率不足15%,行业盈利能力比较低,商业模式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三是由于布局不合理,维护不到位,部分地区出现了不少故障和僵尸桩。此外,充电接口安全标准也有待提升,充电信息和支付也面临着网络安全漏洞的一些风险;
四是由于小区红线内的供电增容费用较大,私人充电桩安装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这也需要各方尽快去推动解决。
先导快线在湖南实现7城互联互通:先导快线在湖南长沙、湘潭、浏阳、益阳、株洲、宁乡、衡阳投放2300辆共享汽车,314个网点覆盖。目前,先导快线已成为全国首家实现7城互联互通的新能源共享汽车,7个城市的任何一个网点,都可以实现异点异地租还车。